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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西省法学会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5日 17:2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8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申请和立项原则

立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以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切入点,进一步推进法学理论创新和法治实践创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理论支持。

二、申报课题类型、研究内容及资助经费

(一)申报课题分类:2018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二)课题研究内容:申报课题的题目从《2018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中选定。

(三)课题资助经费标准:重点课题资助经费8000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5000元。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申请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法律实务部门副处级以上职务;申请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学硕士以上学位或法律实务部门副处级以上职务。

(三)不符合上述条件,本人有一定研究能力和专门论著的,有两名以上教授推荐,经研究同意后可以申报课题。

(四)有研究能力的单位,可以以单位作者名义申报课题。

(五)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只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四、研究期限

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申请人自行填写完成时间为一年以上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应遵守《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三)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

六、申请办法

(一)课题申请人下载并填写《2018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至sxsfxh@sina.com,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为:申请人+学科+课题名称。

(二)课题申请人仔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按照《2018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和《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2018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三)本年度课题申报至2018630日截止。

科技处联系人:马晶             电话:0354-6288259

法学会联系人:李芬             电话:0351-3030090

附件:

12018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2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32018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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