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基因编辑相关研究自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于2018年12月27日18:00前将自查表(附件2)和自查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签字)和电子版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sxndkjc@126.com。
附件1: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基因编辑相关研究自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自查表
科技处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附件2:自查表.xlsx】
附件【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