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计财处通知要求,截止4月30日,我校科研项目国库集中支付支出进度14.74%。结余资金量大的问题仍非常突出。各项目负责人要采取措施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周期和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快支出进度,因支付不及时,结余资金被收回,责任自负。请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农大行字[2017]3号)文件,项目负责人加快绩效发放进度。项目通过年度检查或结题验收后,要及时发放。项目负责人提出绩效发放申请和发放方案,经所在学院(部)审核、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后,到计财处办理绩效支出手续。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年限分次平均发放,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合格的,给予发放,年度执行情况不良,中止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发放。
2.2018年12月及以前到期项目的结余经费在今年12月20日前应该支完,仍有结余的学校收回并统筹安排。
3.2019年12月到期的项目,项目经费原则上应该支完。仍有结余的经费项目负责人1年内自行安排,1年后结余资金学校收回并统筹安排。
4.2019年12月尚未到期的项目,项目经费支出进度必须与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研究工作进度相匹配。
科技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