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和单位:
为规范我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根据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的有关规定和《山西农业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法》(校行字〔2010〕137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所有拟开展的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明确研究与试验所属阶段和安全等级,进行安全评价报告或申请。其中从事安全等级为Ⅰ和Ⅱ的实验研究,由本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批准后才可进行;从事安全等级为Ⅲ和Ⅳ实验研究和所有安全等级的试验(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应当在开始研究前向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告或提出申请。
1.实验研究:凡拟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实验研究的,按照“谁研发、谁负责”的原则,由申请人填写《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申请表》,一式1份报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科技处,经学校转基因安全小组备案并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实验研究申请常年受理,校转基因安全小组集中审批。获批准开展的实验研究完成后一个月内需向科技处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研究总结报告》。
2.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安全证书:申请人登陆国家农业部网页下载“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请系统”(网址:http://www.moa.gov.cn/ztzl/zjyqwgz/sbzn/),其中申请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填写《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报告书》、申请安全证书填写《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安全证书阶段),在校内受理时间内一式1份报送科技处,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后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将修改后的《报告书》按要求上报科技处,学校转基因安全小组召开会议审查并作出是否上报的决定;申请人将通过审查的《报告书》纸质版一式13份和光盘1张报送科技处,科技处按要求审核盖章后寄送农业部。
二、时间安排
评价阶段 |
校内受理截止时间 |
形式审查及反馈修改意见时间 |
申报书修改并提交定稿 |
校安全小组审批时间 |
上报农业部时间 |
试验研究 |
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
—— |
中间试验 |
第一次 |
5月10日前 |
5月20日前 |
5月30日前 |
6月20日前 |
6月30日前 |
环境释放 |
生产性试验 |
第二次 |
9月10日前 |
9月20日前 |
9月30日前 |
10月20日前 |
10月30日前 |
安全证书 |
第三次 |
12月10日前 |
12月20日前 |
12月30日前 |
1月20日前 |
2月28日前 |
三、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学院和单位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工作,督促拟开展农业转基因相关研究的老师按照其试验内容及时申请相应阶段生物安全评价,获批准后才能开展相关的研究试验工作。
2.请拟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的老师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时间合理安排,按时报送有关申请材料。
3.申请人填写《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报告书》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前请认真阅读 “填表说明”,严格按有关要求填报。
联系人:董海龙 霍 飞 联系电话:6288259
科技处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