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现在全省高校开展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依据
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依据为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12]8号)。立项范围参照《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设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资助项目经费由省教育厅提供,鼓励有关高校提供配套经费;自选项目经费由所在高校或合作单位提供。申报自选项目,须在“学校意见”一栏明确经费来源、数额,项目经费不得低于2万元。
2、我校可申报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各1项。
3、已经申报省教育厅科技处组织的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其他事项
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书面材料(双面打印)一式4份(其中一份封面分管院长签字并盖章),汇总表1份,以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于3月1日前报送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xndkjc@126.com。
联系人:马 晶 霍飞 联系电话:6288259
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