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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5日 08:4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的通知》(晋文办发[2017]29号)要求,我校现开始组织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研究(含曲艺、木偶、皮影),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艺术文化综合研究8个学科范围;

3.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少数具有突出业绩的中青年专家也可以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政府部门人员行政职务为正处级及以上;

4.学术造诣深,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在相关艺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5.学风优良、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国家文化建设与艺术科研事业;

6.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

二、专家申报程序

专家个人请使用工具包中“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采集工具”,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科技处。

“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工具包”可在文化部网站查看并下载,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文化资讯——部内司局---文化科技司。

三、提交材料要求

将导出生成的专家Excel文件(专家名字+手机号.xls)于45日前提交至科技处计划科,电子版发送至sxndkjc@126.com.

联系人:马晶  霍飞           电话:6288259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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