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文办发[2017]40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
4.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服务文化发展需求,面向以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全面创新,在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等领域,以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为目标,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新业态进行项目培育与推广。
(三)项目鼓励部地共建和“政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项目。
(四)项目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20万元左右,申报单位或共建单位一般应有相应配套资金。
(五)项目的实施期为3年。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项目申报通过“文化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网报。请申报人登录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办事大厅栏目进入申报平台(域名为http://114.255.59.71:8080/cms)。
(二)申报人认真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17)》,确认无误后上传并提交,如有附件一并提交;同时于5月17日前向科技处提交3份纸质申报书(其中一份封皮由分管院长签字并盖章)。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晶 霍飞 电话:6288259
E-mail:sxndkjc@126.com
2.申报平台技术咨询:王尧 电话:010-59882784
E-mail:nightwarm@126.com
科技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