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结余资金量大的问题仍非常突出。各项目负责人要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年底,对预算执行进度严重偏低,甚至分文未支的项目,省财政厅将根据情况收回资金,同时影响下一年度科研项目的申报和资金下达,请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农大行字[2017]3号)文件,项目负责人加快绩效发放进度。项目通过年度检查或结题验收后,要及时发放。项目负责人提出绩效发放申请和发放方案,经所在学院(部)审核、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后,到计财处办理绩效支出手续。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年限分次平均发放,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合格的,给予发放,年度执行情况不良,中止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发放。
2. 2016年12月及以前到期项目的结余经费在今年12月20日前应该支完,仍有结余的学校收回并统筹安排。
3. 2017年12月到期的项目,项目经费原则上应该支完。仍有结余的经费项目负责人1年内自行安排,1年后结余资金学校收回并统筹安排。
4. 2017年12月尚未到期的项目,项目经费支出进度必须与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研究工作进度相匹配。
科技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