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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招标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10:0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近日发布了《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招标公告》,现转发公告全文(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者应具备条件: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首席专家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二、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件2),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突出主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投标人在填写标书时须对研究类型作出选择。一是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深度研究,要求增强项目研究的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在研究过程中提交一批务实管用的决策咨询报告并通过《成果要报》上报,2年内完成;二是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专题研究,要求在权威媒体公开发表不少于10篇理论文章,以生动鲜活的语言全面、准确、及时地阐释十九大精神,1年内完成。

三、提交材料要求:

投标人填写《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投标申请书》(附件3)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212日。

(1)每项《投标书》纸质文本9份;

2)每项《投标书》电子文本1份(Word格式);

3)投标材料汇总清单(Excel格式)。

联系人:马晶  董海龙                     联系电话:6288259

                                                                                                科技处

20171120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招标公告

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招标选题

附件3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投标申请书

附件4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投标材料汇总

附件5附表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