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晋科函〔2018〕75号精神通知,结合我省科普基地认定工作年度安排计划,现将科普基地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标本陈列馆、实验室、生产现场、大型工程技术设施场所;正式成立时间满一年,面向公众从事《科学技术普及法》所规定的科普活动,有稳定的科普活动经费投入;
2. 有适合常年向公众开放的科普设施、器材和场所;
3. 每年开放时间累计不能少于200天;对中小学生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时间每年不少于30天(含法定节假日);
4. 有常设内部科普工作机构并配置有必要的专职科普工作人员;
5. 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人从山西省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18年度山西省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下载山西省科普基地申报书,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2. 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三、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18年9月25日
联 系 人:李红玉
联系电话:0354-6288262 15935454238
电子邮箱:sxndkjc@126.com
科技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