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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地方标准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9日 11:1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西省农业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开展农业地方标准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业地方标准体系,提高农业地方标准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全省农业农村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近期拟对农业地方标准进行清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目的

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增强地方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标准体系结构合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满足我省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需要。

二、清理范围

由我校起草的现行有效的所有地方标准。

三、清理内容

1、产品检验方法标准,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超出“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地方标准(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地方标准进行清理的通知》(附件1),此项是本次清理重点,务必全面核查。)

2、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复、交叉、矛盾的标准。

3、实施率低、技术落后、品种已被淘汰、适用范围不当的标准,及结构、层次定位不合理的以及超出职责范围制定的标准。

4、标龄超过五年的标准(清理重点)。

根据以上内容,对相关标准进行清理,并填写清理意见:继续有效、修订、废止,另外说明理由。

四、时间安排

121117:00前,各学院将《农业地方标准清理意见汇总表》填好并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电子版发至邮箱:sxndcgk@163.com

联 系 人:成春梅 李红玉

联系电话:6288262

 

附件:

1、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地方标准进行清理的通知

2、山西省农业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开展农业地方标准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3、农业地方标准清理意见汇总表

                 科 技 处

        20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