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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6:5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相关通知,现对做好2021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经费决算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财务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

2)经费决算数据的时间节点为20211231,决算时注意应付未付、预付款等都不列入支出范围,做到账表一致请项目负责人于2022112-13日联系校财务资产部完成经费决算。

3)负责人仔细核对实际经费支出情况与计划书的经费预算是否相符,如不符,请办理预算调整审批手续(附件2

4)项目有合作单位外拨经费的,合作单位提交一份经费决算表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资金决算表。

5)负责人持最终系统导出的 决算表决算说明书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到财务资产部办理签章,在签字及审核意见表指定位置由财务资产部负责人签章并加盖财务公章。

2、报告填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3)报告正文、决算说明书各提纲不得删减,没有内容的,应填

4)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能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6)结题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2221日前,待科研管理部与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双面打印,提交至科研管理部。结题报告签字及审核意见表科研管理部门依托单位意见处签章由科研管理部统一办理。

3、联系人及电话:牟春堂  董海龙     6288262    6288383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填报人员清单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审批表

       

              科研管理部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