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营造崇尚学术活动、传承学术薪火、创新学术成果、弘扬学术文化的浓厚氛围,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学术交流繁荣工程”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2〕49号)(见附件1),现启动山西农业大学学术团体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学校为会长、理事长单位的全国性学会、协会。
(二)学校为会长、理事长单位的全国性学会、协会的分支机构。
(三)学校为会长、理事长单位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二、资助额度
(一)学校为会长、理事长单位的全国性一级学(协)会,每年资助10万元。
(二)学校为会长、理事长单位的全国性一级学(协)会分支机构,每年资助5万元。
(三)学校为会长、理事长单位的省级学会、协会,每年资助3万元。
(四)学校为会长、理事长单位的省级研究会等其他学术团体,每年资助1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学术团体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备案表
4.山西省民政厅关于成立社会团体的批复
5.山西省科协关于成立社会团体的批复
6.山西农业大学组织人事部关于会长(理事长)兼职的批复
7.学术团体章程
8.相关会议机要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四、申报受理
(1)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简装成册(一式5份),《山西农业大学学术团体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科研管理部。
(2)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以“单位+学术团体项目”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3)纸质材料受理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7:30。
联 系 人:王慧贤、李琦
联系电话:0351-7073255
邮 箱:sxndxsjl@126.com
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学术交流繁荣工程”实施办法
2.山西农业大学学术团体项目申报书
3.山西农业大学学术团体项目汇总表
科研管理部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