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及结题形式
2023年(含)以前到期未结题验收的高校创新项目,结题验收采取会议形式进行。
二、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同时提供附件(包括:《计划任务书》、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以上材料电子版提交PDF版,纸质版简装成册,一式5份。
2、项目负责人据实填写验收意见(附件3),提交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3、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4),统计表只提交excel版。
三、材料报送
2023年9月26日前,结题材料电子版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至sxaujck@126.com邮箱,电子版务必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验收意见/成果统计表”的形式命名。纸质结题材料统一报送太谷校区科研管理部103室。
四、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如有不适宜公开的内容,请进行脱密处理。
2、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已具有收录证明的除外)或未标注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论文,以及与项目无关的成果列入。发表论文需附全文,SC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牟春堂 6288262; 董海龙 6288383
附件: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项目验收填报材料
科研管理部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