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标准宣贯的通知》(晋市监发〔2023〕286号)(详见附件),本着“谁制定、谁宣贯”的原则,请符合要求的标准主要起草人积极开展标准宣贯工作,于12月20日前,将录制的授课视频(命名规则:发布年份+标准名称)发至邮箱sxndcgk@163.com。
联系人:成春梅、赵武娟
联系电话:0354-6288262、0351-7073254
附件:《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标准宣贯的通知》(晋市监发〔2023〕286号)
科研管理部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