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技厅关于《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的通知,现就组织申报第三批山西省科技副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科技副总是指从省内外高校(包括高职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聘到省内企业兼任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一名科研人员只能申报服务一家企业。
二、资格条件
(一)申报科技副总岗位的人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优良的作风学风;
2.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人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优先支持(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
4.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在任期内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科技副总岗位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山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创办、入股的企业)。
2.申报企业应当具有下列资质之一:企业为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法人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
3.申报企业与有聘用意向的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所在单位需签订合作协议。
4.优先支持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镇相关产业开展技术服务。
三、有关待遇
(一)企业为科技副总提供相应科研经费与科研条件;
(二)科技副总承担的科研任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相应类别省级科技计划支持;
(三)科技副总期满考核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柔性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各项支持举措。
四、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科技副总申请人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j15331.com/stpmmp/),填报《山西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经企业、派出单位、组织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涉密内容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2024年7月8日前完成网络系统填报。
(二)材料报送。申报人应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山西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2.信用承诺书。3.合作协议。已签订合作协议可提供扫描件,未签合作协议需按通知附件3签订合作协议书。4.附件材料。申报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科技副总研究成果等。
2.纸质材料报送份数和时间,申请人与企业和企业所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联系确认,省科技厅要求的时间是7月15日前,1式1份。
3.报送方式:由企业统一报送省科技厅人才处(1213室)。
五、注意事项
(一)科技副总申报人积极联系企业,网上申报的账号是企业所在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的账号;
(二)组织单位:企业所在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
(三)信用承诺书中主管部门全称加盖山西农业大学公章,合作协议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加盖山西农业大学合同专用章;
(四)申请的完整、正式全套材料,包括《申报书》、信用承诺书和合作协议盖章、签字后提交科研管理部1式1份。
派出单位联系人:董海龙,0354-6288383。
科研管理部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