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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7日 19:0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及其实践的阐释研究。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本次受理2024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及思政专项等课题的申报。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申报另行发文通知。

2.本年度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不能同时申报。

3.此次申报不再发布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和省规划办近年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着眼国家和我省的需求学科发展,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鼓励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成就伟大变革、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党的自我革命;围绕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学术热点问题等开展深入研究。

(二)研究要求

突出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选题的着眼点和立足点;突出实践意识,着力为山西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学理支持,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突出时代意识,紧跟时代潮流,彰显时代特点,力求站在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创新意识,强化创新思维,力求主题鲜明、表述准确。

(三)条件要求

课题申请人应是我校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其中,思政专项课题要求为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辅导员。青年课题要求为: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3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30日后出生)。

(四)报送要求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2份、活页10份7份活页逐份摆放,夹在1份申请书中缝位置,另外1份申请书、3份活页单独放置)、汇总表1份(汇总表申请人顺序要与申报材料顺序完全一致)。申请书及活页均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不得单面印制,不得更改表格格式。

2.提交纸质版的同时需要提交电子版

电子版格式要求:

1)申请书和活页保存为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保存为EXCEL文件格式

2)每一位申请人建立一个电子文件夹,以申请人名字命名,例如:“李华”。文件夹里包括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例如:“李华申请书”、“李华活页”。所有文件不要使用图片格式。

3)每个单位按照不同课题类别形成1至3个文件夹,命名为:单位+课题类别,如:“马院一般课题、马院青年课题、马院思政专项”;该文件夹应包含该课题类别汇总表及申请人文件夹。

4)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个电子文档,统一命名为:单位简称+2024省课题申报。压缩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单位+2024省课题申报。

(五)时间要求

各单位请于9月3日上午12点前将材料报送至太谷校区科研管理部103室或龙城校区413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结题要求

(一)成果要求

结题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万字,可以不发表),或者以下三种形式:(1)发表论文,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围绕课题研究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标注该论文为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并标注课题编号(符合以上要求的,结题时可以免于鉴定);(2)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红旗文稿》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以“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3)出版专著,封面标注“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并标注课题立项编号。

(二)时间要求

课题要求1年之后、2年之内结题。一般不予延期,如有特殊情况,须提交延期申请,获批后方可延期。省哲社规划办定期对逾期未结题课题进行清理,被清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我办课题。课题完成后由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省规划办受理后统一组织评审鉴定。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公布。

四、组织领导

1.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要按照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及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核查以下情况:(1)申请人个人身份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2)申请人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课题题目是否与本人已经结题的课题题目雷同或相近。如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

联系方式:马晶 0351-7073254  孟颖超 0351-7073255  


科研管理部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