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部署和要求,推动科研诚信、学术规范建设,进一步规范科研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风气,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和学校工作安排,请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形式,组织教职工、学生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的相关文件。
主要学习文件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社科办字〔2019〕10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科研诚信规范手册>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科研诚信建设规范十条的通知》(农科办〔2021〕13号)及《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研作风和学风建设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晋科监发〔2020〕27号)、《山西省加强领导干部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举措》(晋人才〔2020〕8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晋科监发〔2020〕27号)等。
科研管理部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