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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4日 09:5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筹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自筹项目是指不使用省科技厅财政经费,通过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自有资金开展基础研究的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单个项目经费20万(含)以上的列为重点项目,20万元以下的列为一般项目。省科技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认定为“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一、自筹项目类别

1. 高校使用横向结余经费申报的项目(简称高校自筹项目)。每项经费不少于10万元。

2. 获得2024年度三晋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三晋英才计划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创新团队的,使用财政资助的科研部分经费申报的项目(简称三晋英才自筹项目)。每项经费不少于20万元。

3. 财政经费稳定支持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省校合作等科技创新平台使用财政稳定支持经费申报的项目(简称重点平台自筹项目)。每项经费不少于20万元。

二、自筹项目要求

1. 项目应聚焦我省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未来产业及民生领域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等方面的研究课题。

2. 鼓励以目标导向为主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填写项目申报书时,明确选择“目标导向类”或“自由探索类”。“自由探索类”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的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为鼓励“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本批项目“目标导向类”立项占比要达70%以上。

3. 除上述明确规定使用财政经费的项目类别,其他项目类别不得使用任何渠道获得的,由财政经费支持的科研项目经费,作为本项目的经费来源。

4.项目资金必须独立建账,确保资金足额到位。申报时需提供资金到位承诺书。

5.项目采取自主验收方式,验收结果在省科技厅备案并提交资金使用明细和财务审核报告。如资金未独立建账、未足额到位、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的各项考核指标,则取消省基础研究项目资格。

6.项目执行期2年,自项目立项后,签订项目任务书之日起算。

7.自筹项目不纳入省科技厅限项规定的限制范围。自筹项目同一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自筹项目,自筹项目在研期间也不得再次申报自筹项目。

三、其它申报要求

1. 项目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符合科研诚信要求。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基础研究选题定位。

2. 项目申请人应为所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仅限1人),且须通过项目申请单位提出申报申请。项目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项目申请人应为项目申请单位正式在职科研人员,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并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3. 只能通过一个组织单位进行申报,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项目组成员与项目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其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项目申请单位应承担项目主要工作,并与合作研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研究内容分工、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做到责权利清晰。合作协议书留项目申请单位存档备查。

4. 项目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 项目申请人要提高科技安全意识,提升维护科技安全能力。项目申请书中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有涉密内容。凡涉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研究,应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涉及人的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实验动物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6. 项目申报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请人、参与人、项目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预防和杜绝套取、骗取资金等科研不端行为。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方式和内容要求

申请采用“无纸化”申报,所有信息均在《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网址:https: //kjjh.kj15331.com/stpmmp/。

参与者信息录入系统后,须从系统中下载《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列表及承诺书》,所有人员签字后,扫描生成PDF文档(不可用拍照照片生成PDF),再上传到系统。

2.《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承诺书及推荐意见》,须从系统中下载,盖章后(科研部提供电子盖章版,申请人附电子签名,如有合作单位需要11月4日前提交纸质承诺至太谷校区科研部103,盖章后再返回),扫描生成PDF文档(不可用拍照照片生成PDF),再上传到系统。

3. 项目申请所有内容提交后,系统将申报材料生成正式版PDF文件,即带“山西科技SXKJ”水印,此电子文书即为存档依据,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不再存档。

4. 系统将在受理截止时间关闭,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补充申报材料。请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在截止日前高峰时段提交信息。

5. 因涉及科研诚信、形式审查等工作,项目申请人及参与人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参与人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并务必准确填写证件号码。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项目申请人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

(二)材料要求

以下通过系统上传的附件,同时也是形式审查要件,包括:

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证书;

项目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无证书的提供证明材料),上传国外学历学位的,请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书;

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博士后人员出具在站证明),时间落款在2025年1月1日之后在职在岗证明需要自行联系校组织人事部门开具

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申请项目名称和本人签名);

自筹资金来源及确保到位承诺书;

若项目申请涉及生物安全、科技伦理等相关问题,还应上传单位科技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建议申请学科代码为H的项目上传该材料);

在职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通过本人在职单位申报项目,并上传导师签字同意申报的函;

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材料,如:承担或参与自然科学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已发表的论文论著等,代表性论文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著不超过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或学术奖励不超过10项;

特别提醒:附件上传不全、有误的将可能影响评审,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项目受理

1)我校网络填报时间截止于2025年11月7日17:30,截止网络受理时间仍未系统提交,本批次申报项目不予推荐。

2)汇总表由学院、研究所(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盖章(附件1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至sxaujck@126.com,无须提交纸质版。

3)联系人:牟春堂    0354-6288262  

 

附件: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清单

 

科研管理部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