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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5日 10:4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际杰青计划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要求,科技部启动2026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作岗位要求

中方接收单位提供的工作岗位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明确职责的科研或科技政策类岗位;(2)非涉密岗位;(3)非学历教育;(4)国际杰青须与中方科研人员一同工作。

)国际杰青申报条件

国际杰青候选人应获得所在国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或国立科技基金会,有关国际组织或科研机构,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我驻外使领馆(团)或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人员推荐机构)其中之一的推荐信,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国籍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2)在上述国别拥有正式工作,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技政策研究;(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4)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或科研潜力;(5)年龄不超过45岁(按申请工作岗位之日计算)且身体健康;(6)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沟通能力;(7)须能在申请期内全职在华工作;(8)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则。

、资助经费和形式

(一)执行期限

计划项目执行周期根据每位国际杰青在华工作时长分为三类,即3个月、6个月、12个月。

(二)资助额度

计划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月(税前),即3个月6万元,6个月12万元,12个月24万元,用于国际杰青支付国际旅费以及在华期间生活开支、住房租赁、保险购置(保险为必须项,且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

(三)资助形式

根据国际杰青来华工作时限(3/6/12个月),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至来华国际杰青中方接收单位。中方接收单位按月拨付给来华国际杰青,具体经费发放方式由中方接收单位与国际杰青商定。经费拨付到接收单位和发放给国际杰青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中方接收单位按照本单位及税务部门规定进行缴纳。

(四)部地协同资助机制

鼓励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企业或中方接收单位按照国际杰青计划资助标准进行全额资助。

、申报方法

中方接收单位及国际杰青候选人须登录国际杰青计划官网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中方接收单位申请母账号,经组织管理部门审核后生效。中方接收单位负责人可自行开设多个子帐号供单位内部人员使用。

2.中方接收单位申报拟接收岗位,经组织管理部门初审、核报交流中心审定,由交流中心发布岗位。组织管理部门上报时应明确是否进行部地协同资助,并在系统中勾选相应选项。

3.国际杰青候选人在获得人员推荐机构的推荐函后,可登录国际杰青计划网站进行岗位申报。

4.中方接收单位从申报岗位的国际杰青候选人中选择与岗位匹配的,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向其发放接收意向书。

5.中方接收单位及国际杰青候选人上传申报材料。

6.申报材料经组织管理部门初审,交流中心复审并组织专家评审后,评审结果报科技部审定。

7.科技部根据交流中心报送的评审结果(有部地协同资助意向的岗位优先立项),确定最终立项清单。立项通知由交流中心邮寄至组织管理部门。

8.中方接收单位协助国际杰青办理来华工作相关手续。

9.中方接收单位准备拨款材料,向各出资方申请拨款,各出资方完成审核后拨付经费。

、申报时间

本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313日。

、网站及联系方式

国际杰青计划官方网站:http://tysp.cstec.org.cn

联系人:牟春堂

电话:0354-6288262

邮箱:sxauzk@163.com

 

科研管理部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