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探索多元化协同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有效路径,集成推广一批优质、绿色、高效、安全的农业重大技术,加速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大面积推广应用,根据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预通知》要求,2026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按照组织系统协同、重大技术集成、推广模式可持续、服务效果显著的原则,申报项目应符合2026年山西省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主要方向为:转基因种植集成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生态农业循环发展;智慧农业、特优农业三个方向。
二、项目实施任务
1.集成一套农业重大技术。聚焦对应产业痛点难点,结合产业技术需求,涵盖品种选择、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控、采收、产后处理、农机配套等全环节,集成至少1套优质、绿色、高效、安全的农业重大技术体系,并配套制定对应的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化生产手册,明确技术要点、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技术方案,确保基层农技人员、种植养殖大户能够快速掌握、规范应用。
2.凝练一套协同推广机制。立足“科研+推广”双首席牵头模式,整合四大主体资源,探索形成一套“科研出成果、推广促落地、企业拓市场、大户做示范”的协同推广运行机制。明确双首席及四大主体的职责分工、权利义务,建立技术需求对接机制(定期收集生产一线技术需求,精准匹配科研方向)、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利益共享机制(兼顾科研、推广、企业、农户各方利益,激发参与积极性)、绩效评价机制(明确评价指标、评价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和成效考核)、技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技术应用过程中的问题,优化完善技术体系),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协同推广经验,为全省农业重大技术推广提供模式参考。
3.打造一批试验示范场所。依托或联合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小院、综合推广站等试验示范场所,打造、升级一批农业重大技术推广场所。
科技示范基地优先选择部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其它示范场所需选址合理、地块集中连片,基础设施完善(水、电、路、讯、灌溉/养殖设施等),土地流转/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粮油类示范基地核心面积不低于500亩,果蔬类不低于200亩。科技小院需贴近核心示范区、生产一线,配备必要的办公、科研、生活设施,实施团队人员驻点年度不少于6个月。综合推广站联合产业核心区农业企业、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乡镇农技专岗共同建设,配备农技推广人员不少于3人,要求具备技术咨询、培训、示范、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
4.培训一批技术应用示范主体。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带动的科技示范主体,总数不少于100个,其中涉农主体不少于30个、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不少于30个。示范主体需生产管理规范,接受新技术、新模式的意愿强,能够严格按照集成的技术体系开展生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开展分层分类技术培训,累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养殖农户不少于500人次,其中基层农技人员不少于100人次,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不少于200人次,普通农户不少于200人次,培训需有方案、有资料、有记录、有成效,确保参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核心技术,提升技术应用能力。
5.取得一批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期满后,核心示范区技术覆盖率达到100%,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技术应用面积/规模较项目实施前提升30%以上。经济效益方面,粮油类核心示范区亩均增产5%以上;果蔬类核心示范区优质率提升15%以上。社会效益方面,带动周边增收农户不少于50户;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减少化肥、农药、兽药使用量,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培养一批基层农业技术人才,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和技术保障。
三、申报要求
项目实行“科研+推广”双首席制,打破科研与推广壁垒,推动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科研力量与推广力量深度融合。
1.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须是产学研联合共同体,我校科研团队申报要求至少联合1个农技推广机构或企业,作为共同牵头单位。
2.首席条件。双首席专家分别共同负责项目总体设计、技术把关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其中,推广首席应为农技推广机构具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企业应为法人代表),具备项目组织协调和重大技术示范推广等能力,负责农业重大技术宣传培训、示范推广等工作。科研首席专家应为我校具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具备拟推广的农业重大技术集成创新和技术指导等能力,且项目实施周期内在职,负责集成创新、技术支撑、指导培训等工作。
3.申报单位、团队需具备产业和行业发展所需的重大技术储备,拥有高效运行、完备有力、有充足时间精力开展技术服务的人员力量,根据农业重大技术工作需要,组建项目组,组员不超20人。
4.实施周期。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项目实施期满后,需完成任务目标,通过验收后方可结项。
5.每类支持方向每个二级单位限推荐申报1项,已获得其他财政支持的项目、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四、材料报送
《2026年度山西省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7份(A4纸张打印白色封皮,左侧平装成册),《2026年度山西省申报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汇总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本人签字、盖章)于5月12日18:00前报送至龙城校区科研管理部602室,电子版发送至kybcxyzx@126.com。
联系人:杨蛟峰 0351-7073255
附件:1. 2026年度山西省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申报书;
2. 2026年度山西省申报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汇总表;
3.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科研管理部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