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博士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试行)》(农大党字〔2022〕33号)、《山西农业大学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农大行字〔2020〕43号)、《山西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工程”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2〕5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山西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太谷校区、龙城校区2023年及以前入职但尚未签订《山西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的教师、科研人员,或经学校同意,以委培、定向、在职等形式攻读和本人从事学科一致的博士学位并在获得学位后回校工作的专任教师。
二、项目资助额度
执行《山西农业大学博士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试行)》(农大党字〔2022〕33号)、《山西农业大学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农大行字〔2020〕43号)等学校文件精神。
三、项目选题与研究内容
各单位根据招聘目的、学科和科研团队建设需要,指导引进博士做好《山西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编制工作,科学确定项目选题与研究内容。我部将对项目计划任务书的科学性、可行性和经费预算等进行组织论证。
四、材料要求与报送时间
1.《山西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1)一式6份,由各单位汇总,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管理部,同时发送“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2. 报送时间截至2023年2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牟春堂 董海龙 6288262 6288383 sxaujck@126.com
人文社科:马 晶 0351-7073254 sxndsk@126.com
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
2.项目汇总表
科研管理部
2023年2月6日